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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型案例
欠款纠纷敦促履约案
2019/12/4 9:22:28
![]() 案由:欠款纠纷 申请人:扬州某公司 被申请人:沙特某公司 基本案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7年进行合作,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酒店洗漱用品,被申请人共计欠款USD399383.30,被申请人曾于2017.12.27付款USD10000,剩余USD389383.30.但被申请人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,申请人只得前往沙特与被申请人协商,双方签署补充协议,根据双方协议扣除损坏货物及相关费用,列明尚余欠款USD201661.买方签署协议当日付款USD33661, 其余部分从2018.3.15至2018.10.15每月15号支付USD21000.后申请人只在2018.4.16 和2018.8.13 日分别收到本应于2018.3.15 号及2018.4.15 两个月的欠款各USD21000,被申请人便再次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欠款。申请人遂寻求我会法律帮助。 案件处理过程 商法中心收到本案后,首先通过电话沟通,向申请人了解情况,后请申请人收集提供销售合同、商业发票、双方沟通邮件等相关材料,在仔细分析申请人提交的案件材料后,认为被申请人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,单方面拒绝支付欠款已构成根本违约,但考虑到双方之前的合作经历、后签署的补充协议以及今后的合作可能性,我中心认为可以通过商会敦促履约程序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欠款。在向申请人详细介绍了国际商会敦促履约的内容、作用及程序后,申请人提出了申请。我中心遂以江苏省国际商会名义于2018年7月15日向被申请人正式发出敦促履约函,指出其拒绝支付欠款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,对其法律后果进行了分析,并要求其在收到敦促履约函后提出抗辩理由,如果无合理抗辩理由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欠款。由于国际商会在海外的影响力,及我们敦促履约函法理分析有理有据,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完整详尽,被申请人与8月初支付货款21000美金,剩余部分愿意与申请人继续协商解决。 案件评析 敦促履约是指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里,当合同履行出现违约的情况下,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其所在国或所在地的贸促会提出投诉和申请,经贸促会审查后,以商会的名义,利用其在国际上建立起来的信誉和工作网络,直接向对方当事人或通过其所在国或所在地商协会组织致函,敦促违约方企业履行合同或者提出抗辩理由,并抄送与中国贸促会法律部有合作关系的违约方所在国商会组织,促使合同双方从维护双方合作关系和两国间经贸合作的大局出发,妥善解决纠纷。该程序快捷简便、高效经济、并且利于双方今后合作,有利于保护当事人正当利益。 敦促履约也是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的一种常见做法,特别是在进出口贸易环节上,当我国企业出现违约时,对方当事人经常通过其所在国的商会组织与我商会机构交涉,寻求协商解决,或希望通过我商会组织对会员企业的影响力,来敦促我方企业按约履行合同。我国企业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应当积极需求贸促会、国际商会的帮助,善于利用调解、敦促履约、商账追收、仲裁等多种方式低成本、高效率的处理纠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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