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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型案例
质量纠纷案
2018/11/30 9:38:10
![]() 案由:质量纠纷 申请人:江苏某公司 被申请人:澳洲某公司 基本案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7年进行合作,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钢结构材料,在申请人履约交付产品后,被申请人以完工文件不足、产品质量问题为理由,拒不支付合同尾款124,209.28美金(即约5%的合同款),并且提出巨额索赔,态度较为强硬并且拒绝沟通。 案件处理过程 11月1日,商法中心收到本案后,首先通过电话沟通,向申请人了解情况,后请申请人收集提供相关材料,在仔细分析申请人提交的案件材料后,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完工确认文件及质量标准方面存在分歧,无法通过合同条款做出明确判断,并且双方在合同并未明确争议解决方式,如果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,将支付高额律师费用及大量的时间成本。但不采取措施,不仅收不回尾款,还面临这被申请方就质量问题提前的巨额索赔。进退两难之际,我商法中心建议申请人可以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此纠纷。 随后,我中心迅速与被申请方及被申请方母公司进行积极沟通,详细说明合同货物情况,指出双方争议焦点,分析案情,希望双方能够沟通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的争议。 11月9日,被申请人及母公司负责人表示重视双方争议,并且愿意重新沟通谈判,希望通过和谈的形式解决此纠纷,目前双方高层领导正在就此争议协商中。
案件评析 由于商法中心是中立的从双方共同利益出发考虑争议问题,并且主要是从事法律服务,熟悉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问题,分析案情,切中要点,阐明利弊,所以提出的建议较为容易被双方听取并接受。当争议双方相互不信任,陷入僵局时,商法中心起到了很好的沟通桥梁作用。 中国企业在对外贸易签订合同的过程中,对于合同条款应予以重视,尤其应当详细制定质量条款、验收条款,存在异议应当主动提出细化或修改意见,并且对于争端解决方式应当进行约定。同时我国企业遇到贸易纠纷时应当积极需求贸促会、国际商会的帮助,低成本、高效率的处理纠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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